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17年11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县在贯彻实施《旅游法》过程中,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内容来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规划引领,项目支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使全县旅游产业实现较快发展。审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我县在贯彻实施《旅游法》过程中还存着宣传力度不大,对旅游业重视程度不够、产业不强、结构不优、体制不顺、景区景点档次不高、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执法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及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力度。普法宣传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我县在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宣传的强度不够、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的问题。要把《旅游法》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落实“谁执法谁普及”的普法责任制。在抓好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普法培训,要加强《旅游法》宣传学习的广泛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二、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旅游是富民产业,是朝阳产业,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生态工程,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式。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大众化的日常消费,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内容。发展“旅游+”,也可发展“+旅游”,不断开辟产业发展新空间。
提高定位,拉升标杆。我县编制旅游规划时要突出“南自然,北淮河,东红色,中人文”大旅游格局,总体谋划,建设旅游大循环道路。在“淮干工程”建设中融入淮河文化,建设淮滨特色小镇(民居);在凤阳山旅游区建设中做到村民集中居住,村庄整体搬迁,实现旅游环境大规划、大整治、大改造、大提升,大发展。
三、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机制理顺体制。一是县政府加强对旅游工作组织和领导,建议设立凤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可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完善机构设置,增加编制,充实管理执法队伍;成立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问题,推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强监管,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体制上,理顺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明确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旅游局代管。财务管理上,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监管和监督。
四、做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景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升级;加快推进小岗村创建5A级旅游景区、凤阳山旅游区综合提升项目、明皇陵景区综合提升项目、明中都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洪武公园、钟楼文化广场、云霁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鼓楼等旅游文化项目建设。二是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的特点,在推进旅游文化项目建设时,做好历史文化和明代建筑特色的传承,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三是在凤阳山旅游区的旅游项目建设时做好自然景区的生态保护。四是做好景区临时道路维护,保障景区的基本出行。
五、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我县在旅游六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要找准劣势,补齐短板。加强商务酒店的建设、旅游商贸区的建设、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旅游餐饮集中点的建设和特色饮食文化的开发(如洪武宴)。发展全域旅游。
加大乡村旅游的投入和指导,将乡村旅游规划设计与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设计、建设宜居、宜游、宜养的村庄、民居,引导农民开办农家乐、家庭旅馆,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旅游示范村(点)的建设。推动休闲、养生、度假旅游项目的开发。
六、强化旅游策划宣传。县政府要以打造凤阳知名旅游品牌为战略,推动凤阳旅游形象及旅游产品的传播,创新凤阳旅游营销宣传方式,强化区域协作,对外宣传要突出凤阳旅游的特色主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手段,提升凤阳旅游的知名度,把凤阳打造成国家文化旅游强县。要建立多层次的培训机制。分期分批的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全面提高旅游产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以引进、招聘、邀请等手段,广泛招揽旅游高端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七、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管理。一是加强景区设施规范管理,特别是对旅游景区安全标识、旅游景区停车场、集散中心等设施管理,不断提高景区(景点)设施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旅游安全检查,规范旅行社、导游及购物企业的经营服务,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落实旅游投诉值班制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确保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年9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有才带领下,于5月1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制定了检查方案,集中培训《旅游法》等相关法律,实地查看县旅游质量监督所、明城旅游客运公司、洪武旅行社、明皇陵、凤阳山旅游区等单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旅游法》实施情况
《旅游法》颁布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宣传实施《旅游法》为契机,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和提升。
(一)多种形式,抓好《旅游法》宣传。《旅游法》颁布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旅游法》。抓住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抓牢执法主体,组织业务骨干和重点旅游企业法人学习培训;累计向群众发放《旅游法》等各类宣传材料万余份,营造了依法兴旅良好氛围。
(二)规划引领,完善定位布局。县政府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力舞动“凤阳是个好地方”文化龙头,着力打造“金、红、蓝、绿”四色旅游板块。在“金色旅游”板块,按照“北绿凤凰山,南理如意河,中修中都城,东改棚户区,西美新城区,打通云霁街”城市发展理念,着重打造明中都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洪武公园、钟楼文化广场、云霁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明皇陵、鼓楼等明文化景点,做实“游中都,读明史”研学旅游产品;在“红色旅游”板块,以小岗村创5A为抓手,做好“当年小岗”情景再现项目和“引水上岗”等工程,打造一个幸福小岗;在“绿色旅游”板块,全面推进凤阳山旅游区的整体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农家乐、民宿、特色小镇;在“蓝色旅游”板块,做好“和我一起看淮河”项目规划,打造沿淮生态旅游观光带。大力发展乡村和休闲旅游,加速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今年初,为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小岗村创建5A景区,先后投入350余万元编制了《凤阳县全域旅游规划》、《“和我一起看淮河”旅游专项规划》、《小岗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小岗村旅游专项规划》以及若干具体项目规划。为了促进全县旅游快速发展,激发各方面投入旅游产业的积极性,我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奖扶办法》,在涉及旅游村镇、农家乐、渔家乐、森林旅游人家、民宿等方面都给予扶持,有力促进了全县旅游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三)多措并举,确保旅游项目落地。积极调整土地规划,落实土地指标,积极向外融资,确保旅游项目能够落地建设。2016年以来,对文化旅游项目涉及的8000多亩的基本农田土地类型做了调整,配备了建设用地指标。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我县以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今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2.45亿元用于凤阳山旅游区建设。2016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用于修建旅游道路、建设旅游设施、培训旅游从业人员等。
(四)高位推进,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文旅工作调度推进会,专题解决旅游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旅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春节前夕,完成了鼓楼景区亮化工程;狼巷迷谷景区大门至二道门白改黑旅游道路建设工程已于5月份完工;凤阳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科考步道改造工程,明皇陵围墙、水系建设、道路建设综合工程,明皇陵入口环境提升工程、韭山洞、禅窟寺洞内灯光改造工程等项目预计10月份完工;完成S342宋集—韭山洞、狼巷迷谷段道路改造工程、狼巷迷谷景区入口提升工程、十里画廊项目招标及土地和附属物征迁工作,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韭山洞景区提升改造工程将于9月份挂网招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三姐水库项目、韭山洞水库项目和狼巷迷谷景区小瀑布景观项目实施。完成了凤阳山风景区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项目的规划设计。
(五)加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广大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游客满意度,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旅行社集中整治月”、“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强制购物和导游领队集中治理月”、“文明旅游、诚信经营集中治理月”三个主题月为核心内容的凤阳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旅游经营活动、强迫、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等违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落实《旅游法》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值得切实关注和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我县旅游资源丰富,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符合我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但目前我县的旅游管理的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机构编制少,管理、执法力量薄弱。2016年7月县旅游局编制仅有5人,与建设旅游强县的要求极不相称。二是责任机制不健全,协作机制不完善,乡镇和部门之间及多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力。三是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制不明,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国有资本的管理、运营、经营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国有资本经营产生的利润在体制外游荡。
(二)投资方式单一,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在建项目进度缓慢。一是政府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我县旅游产业起步较早,近几年来仅限于修修补补,无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差;厕所、游客中心、景区道路等服务设施与游客出行的便利化、舒适化需求差距很大。二是投资渠道单一。我县旅游产业的投资仍然是政府投资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力量薄弱.机制创新力度不强,投资主体的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程度不高。小岗村创5A项目,南部山区道路建设缓慢。
(三)旅游景点结构不优。我县旅游产业起步早,进步慢;名声大,亮点少。亮点景区不亮,景区亮点不亮,没有突出打造精品景点、核心景区。在全县“金、红、蓝、绿”四色板块中,蓝色板块缺乏主体项目支撑;红色板块的教育培训功能及辐射作用没能很好发挥;金色板块未能凸显厚重的明文化特色;绿色板块在休闲娱乐和养生项目上开发不足。缺乏配套旅游项目,旅游结构不优,景区景点“小、散、弱”;配套设施不齐全,旅游文化产品多元化不足,下游产业延伸短,导致承载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市场需求。
(四) 旅游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长处不强,短板明显,优势不优,劣势凸显。我县旅游景点结构多样,历史文化,地理自然,宗教人文,但是拳头产品不硬。“快进、快出、慢游”是旅游业对交通的基本要求,我县却是“快进、快出、快游”,游客在凤阳驻足时间短,产生的旅游经济效益不明显。发展地方特色的旅游食品和旅游餐饮文化是旅游六要素中食的方向,我县旅游餐饮文化的特色没有集中体现,旅游餐饮业没有形成。我县旅游的现状是,请的了人来,留不住人住,产生的旅游产业经济效益少。新的旅游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更是无从谈起.
乡村旅游发展滞后。旅游是富民产业,乡村旅游是朝阳产业,我县南部山区有狼巷迷谷、韭山洞、凤阳山水库,自然条件特别适合发展乡村旅游,周边城市具备丰富的乡村旅游市场潜力,但是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滞后。休闲、养生、度假旅游项目还是空白。
三、建议
我县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结构多样,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是发展县域经济,富民强县,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因此,加强《旅游法》宣传贯彻实施,做好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工作,仍是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力度。普法宣传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我县在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宣传的强度不够、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的问题。要把《旅游法》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落实“谁执法谁普及”的普法责任制。在抓好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普法培训,要加强《旅游法》宣传学习的广泛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二)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旅游是富民产业,是朝阳产业,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生态工程,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式。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大众化的日常消费,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内容。发展“旅游+”,也可发展“+旅游”,不断开辟产业发展新空间。
提高定位,拉升标杆。我县编制旅游规划时要突出“南自然,北淮河,东红色,中人文”大旅游格局,总体谋划,建设旅游大循环道路。在“淮干工程”建设中融入淮河文化,建设淮滨特色小镇(民居);在凤阳山旅游区建设中做到村民集中居住,村庄整体搬迁,实现旅游环境大规划、大整治、大改造、大提升,大发展。
(三)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机制理顺体制。一是县政府加强对旅游工作组织和领导,建议设立凤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可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完善机构设置,增加编制,充实管理执法队伍;成立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问题,推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强监管,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体制上,理顺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明确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旅游局代管。财务管理上,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监管和监督。
(四)做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景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升级;加快推进小岗村创建5A级旅游景区、凤阳山旅游区综合提升项目、明皇陵景区综合提升项目、明中都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洪武公园、钟楼文化广场、云霁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鼓楼等旅游文化项目建设。二是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的特点,在推进旅游文化项目建设时,做好历史文化和明代建筑特色的传承,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三是在凤阳山旅游区的旅游项目建设时做好自然景区的生态保护。四是做好景区临时道路维护,保障景区的基本出行。
(五)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我县在旅游六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要找准劣势,补齐短板。加强商务酒店的建设、旅游商贸区的建设、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旅游餐饮集中点的建设和特色饮食文化的开发(如洪武宴)。发展全域旅游。
加大乡村旅游的投入和指导,将乡村旅游规划设计与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设计、建设宜居、宜游、宜养的村庄、民居,引导农民开办农家乐、家庭旅馆,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旅游示范村(点)的建设。推动休闲、养生、度假旅游项目的开发。
(六)强化旅游策划宣传。县政府要以打造凤阳知名旅游品牌为战略,推动凤阳旅游形象及旅游产品的传播,创新凤阳旅游营销宣传方式,强化区域协作,对外宣传要突出凤阳旅游的特色主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手段,提升凤阳旅游的知名度,把凤阳打造成国家文化旅游强县。要建立多层次的培训机制。分期分批的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全面提高旅游产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以引进、招聘、邀请等手段,广泛招揽旅游高端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七)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管理。一是加强景区设施规范管理,特别是对旅游景区安全标识、旅游景区停车场、集散中心等设施管理,不断提高景区(景点)设施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旅游安全检查,规范旅行社、导游及购物企业的经营服务,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落实旅游投诉值班制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确保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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