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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5-18 15:50:33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41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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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有才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具体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县长缪传凤及县旅游、重点、交通、市场监管等单位负责同志陪同并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先后深入县旅游质量监督所、明城旅游客运公司、洪武旅行社、明皇陵景区、狼巷迷谷景区和韭山洞景区进行走访察看,实地检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详细了解我县旅游产业政策、市场监管、产业规划的落实及实施情况。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副县长缪传凤及相关部门关于我县《旅游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我县旅游基本情况、旅游产业发展主要做法和措施、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高有才指出,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是促进凤阳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通过执法检查,提升全社会对《旅游法》的认识认知、推动我县扎实抓好旅游产业发展。政府在旅游执法中占主导地位,在规划、资源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和旅游秩序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拉长旅游产业链,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景区知名度,促进我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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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皇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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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韭山洞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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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旅游质检所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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