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计划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27 08:44:23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58541 次
【字体大小:

 

 

(2017年2月25日凤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贯彻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凤阳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小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一个聚力,四个聚集”总体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建设美丽新凤阳作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适时就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把县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加大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力度,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定效力。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不少于6次,着重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5、县检察院关于惩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6、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7、县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报告;

8、县政府关于濠河板桥河小溪河池河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9、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10、县政府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12、县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工程暨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13、县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4、县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15、县政府关于餐饮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县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报告

17、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8、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加强对经济形势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深化细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深入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餐饮业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对濠河板桥河小溪河池河综合治理情况、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民生工程、2017年重点工程推进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等进行视察。

(六)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开展调研,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七)评议垂直部门。继续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上级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评议,促进上级垂直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八)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着力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健全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继续开展履职点评。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点评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十)提升代表素质能力。加强新一届代表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代表培训班,促进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履职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十一)拓宽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完善代表约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

(十二)丰富闭会期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情通报会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开展代表问政工作,利用网络新媒体创建代表与“一府两院”的互动平台,丰富代表履职方式。做好驻凤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十三)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增强办理实效。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

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十四)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十五)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司法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十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十七)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十八)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继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等相关活动。

(十九)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和工作交流,继续指导乡镇人大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七、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十二)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以学习型、效率型、和谐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增强参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认真办好常委会会刊和凤阳人大网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二十三)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