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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8-11 14:27:36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581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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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中共凤阳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美好凤阳,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立足全县工作大局,针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不少于6次,着重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县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县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5、县检察院关于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6、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企业淘汰改造过剩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7、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8、县政府关于淮干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情况的报告;

    9、县政府关于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县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资金征管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县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情况的报告;

    13、县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的报告;

    15、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把握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经济形势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县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机制,深化细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推行“阳光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入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对工业企业淘汰改造过剩落后产能工作、扶贫工作、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县检察院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对淮干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天网工程建设情况,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等进行视察。

    (五)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力度,着力提高办理实效。重点对“两违”整治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

    (六)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适时就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把县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加大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力度,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定效力。

    (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着力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探索和改进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新路径,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方式、内容;增强人事任免程序的规范性,严肃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八)开展履职点评。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继续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部分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点评。

    (九)评议垂直部门。继续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上级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评议,促进上级垂直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

   (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指导,严格选举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提升代表素质。

    四、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十一)提升代表素质能力。加强代表培训,促进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履职知识,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十二)拓宽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制度,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种视察、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十三)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情通报会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推进以“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和“代表活力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小组活动。积极开展代表问政工作,利用网络新媒体创建代表与“一府两院”的互动平台,丰富代表履职方式。认真做好驻凤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十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增强办理实效。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制度。
    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十五)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防震减灾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切实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十六)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司法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真正让司法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十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被动审查为主,逐步扩大主动审查范围。通过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规范性文件中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问题,维护法制统一。

    (十八)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催办力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十九)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把从严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二十二)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坚持调查研究,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以学习型、效率型、和谐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增强参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与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认真办好常委会会刊和凤阳人大网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二十三)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指导、联系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巩固“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成果,打牢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基础,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二十四)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人大工作。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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