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理主任刘见主持会议,副主任刘长远、张朝礼及18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斌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王连侠、刘洪智、王兴德的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国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会场)

(颁发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