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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9-08 11:10:19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35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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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理主任刘见主持会议,副主任刘长远、张朝礼及17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国前为县司法局局长,决定免去陈涛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任命陈涛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朱仁昌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魏晓娜、于文峰、刘克旺、王维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刘莉莉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彭学涛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下半年计划安排的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凤阳县美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教体局局长蒋保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云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国玲,县法院院长刘晋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投公司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20160908110958971_B4j9xc7x.jpg(会 议 会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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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20160908111610975_lCX4ZZB6.jpg

(被任命人员任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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