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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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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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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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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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接待费  | 
 5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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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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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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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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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本省、市人大来凤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外省、市、县人大来凤考察学习,以及招商活动和为引资企业进行帮办服务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2.25万元,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42.25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三查(察)活动等需要。
联系方式: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电子邮箱:ahfyr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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