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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4-30 16:34:46 浏览:297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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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县人大常委会设置综合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1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设置各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加挂预算工作委员会牌子)、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加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牌子)、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和法制室。办公室下设4个职能科室:秘书科,行政科,信访科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室(副科级)。人大机关行政编制20人,目前在职3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4人。
    二、主要职责
    (一)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审核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文件文稿,负责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文稿。
    3、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4、负责机关的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文印等工作。
    5、负责机关的人事、编制、工资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报刊征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机关的日常接洽、来宾接待和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重要工作的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担信访事项的拟办、转办、反馈和常委会领导接访的组织、安排工作。
    9、负责机关车辆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人大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县人代会资料汇编和县人大常委会会报等内部资料性刊物的编发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中共凤阳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年、产业升级提速年、文化新城展现年、作风改进加强年”活动,按照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在监督创新、监督力度、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为打造经济升级版、建设美好凤阳作出新贡献。一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二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完善任免机制,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四是拓展履职平台,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五是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观念;六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人大机关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496.61万元,支出预算496.6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6.61万元,基本支出271.6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225万元,用于完成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万元。
    附件: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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