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何开春主持,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五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新能源建设及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凤阳县人民医院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文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群昌为凤阳县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陶勇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何开春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县政府副县长汪国玲,县人民法院院长俞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图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召开第三次会议

图为拟任职人员正向常委会做供职发言

图为何开春副主任向任命人员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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