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大工作 > 工作动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12-28 16:08:54 浏览:4443 次
【字体大小:

    2011年12月27日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二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汪国玲、赵振亚、张昊、罗殿政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俞斌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张平龙为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接受王凯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接受周红玉辞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俞斌代理凤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张平龙代理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分别向汪国玲、赵振亚、张昊、罗殿政、俞斌、张平龙等颁发了任命证书。

图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召开第五十一次议

图为汪国玲在会上做供职发言

图为张昊在会上作供职发言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向张平龙颁发任命证书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向俞斌颁发任命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