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 正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徐家保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军义为县商务局局长;
陈 涛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长远为县监察局局长。
决定免去:
常化萍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代汉成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军农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士刚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凤鸣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张武俊的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陈昌胜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马保林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刘显祥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2011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