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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杨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8 15:24:34 浏览:42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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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洪  杨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显祥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代汉成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孟庆成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  玲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春黎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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