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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8-05 16:36:03 浏览:427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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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群众来信,负责登记、送阅、转办、交办及催办、督办工作,依照职责范围自办信访案件。
  二、承办上级人大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交办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做好记录、送阅、处理工作,并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
  四、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联系,交流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
  五、负责信访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工作,定期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动态,编写信访简报。
  六、承办常委会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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