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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7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邢海兵提出辞去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邢海兵辞去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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