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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其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1-07 11:25:12 浏览:48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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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你院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其雨涉嫌受贿,提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张其雨采取强制措施。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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