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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9-12-14 09:06:20 浏览:45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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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9日上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方乐平主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文,副主任陈萍、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三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大纲,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文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问题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议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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