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下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方乐平主持了会议。副主任陈萍、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三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米德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大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冬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文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常立敖,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张吉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梁茂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方乐平向梁茂生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现场

梁茂生在人大常委会上作任职发言
【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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