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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其昌辞去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15 10:32:24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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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其昌辞去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6年5月1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王其昌书面提出辞去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其昌的辞职请求。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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