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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徐家路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7-04 14:41:51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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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无法正常履行代表职务,徐家路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家路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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