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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6:56:30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9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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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5〕8号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5份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1、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以耕地保护为中心,集约节约用地为导向,妥善处理好土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推动我县土地资源管理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还指出,我县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土地法律法规、国情国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国策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依法用地“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逐步使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大力宣传国土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土地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守耕地“红线”,不断加强依法管地,使全县土地管理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要结合国土部门实际,进一步理顺完善基层国土所的管理机制和执法机制,切实抓好土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编制配齐配强一线工作人员,改变目前基层力量薄弱的现状,要对管理、执法现状进行认真研究,统筹解决管理人员缺乏、执法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土地管理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强调土地管理工作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提高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基层土地执法监察装备水平,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增强土地执法保障能力,满足土地违法案件办理和日常巡查任务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力度。贯彻落实好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律规定。一是要切实提高供地率。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在保证建设用地的同时,严格管理土地,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用地潜力,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节约用地,加大对城区边角地、废旧厂房及未完成征迁而处于空闲状态土地的盘活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依法处置各类闲置用地、空闲土地和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三是要提高土地整理水平,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增强占补平衡能力,建设集高效、节水、循环和集约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

四是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一是要完善违法用地防控机制,建立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农村农业局部门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体系,确保《土地管理法》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坚持零容忍、强震慑,做到周密巡控、及时处理,严格查处。三是要加强源头监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跟踪监测体系,提高对违法用地的快速反应能力,真正建立“事前及早发现、事中及时制止、事后迅速查处”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同时,要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追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3月上旬,县人大城建环资工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相关要求,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对接,组织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相关资料。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学军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前往总铺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大庙镇(图斑整改)进行走访查看,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县资规局206会议室听取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汇报,并组织研讨座谈。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土地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积极化解土地管理工作难题,在耕地保护、保障发展、节约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多次受到省市表彰,为落实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国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明确职责,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县、镇、村三级每年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分解,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先后制定了《凤阳县田长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耕地保护县乡村三级田长职责,通过构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形成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积极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立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2024年度完成恢复耕地1.59万亩,居全市前列;补充耕地上图入库2300亩,居全市第二位;耕地面积较2023年度增加2.247万亩,实现了“四连增”。

(二)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

根据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备案),该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同步,对引领我县在区域协同中找准发展坐标,助力国土空间高效能治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同步完成15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190个村庄规划已批复46个。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2024年供应国有土地108宗,总面积6353亩,出让收入14.31亿元,供应面积较2023年实现翻倍增长;供应“标准地”31宗,面积2550.17亩,供应量为2023年3倍。全年完成闲置低效用地处置1015.34亩,荣获省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省厅给予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三)严查重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坚持“动土必报批”,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变更调查、四维图斑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对临时用地强化监管,杜绝形成新的超期未复垦临时用地。二是扎实推进卫片图斑整改。对合法性图斑进行精准判定,对违法性图斑进行全面整改。2024年度,自然资源部共下发2036个土地卫片,涉及耕地面积7128.38亩,已整改完成1882个,涉及耕地面积7044.91亩;下发矿产卫片3个,面积160.53亩,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抓实违法案件查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共查处土地、林业及矿山领域案件62件,罚没款204.1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缺少持续有效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内容了解不多,部分群众对土地政策理解不深,混淆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存在“谁耕种、谁所有”的错误认识,认为承包地是自己的,土地法制意识淡薄,想种田就种田,想建房就建房,随意改变耕地用途、私自圈院建房、超标建房、群众受利益驱动违法占地建房等问题屡禁不止。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土地管理人员严重缺员,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称,既要查办土地违法案件,又要应付日常的土地巡查和化解土地纠纷、有限的人力使做好执法巡查、违建处理、动态巡查等工作有心无力。执法人员的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缺乏较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综合协调能力,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越权处罚等。

(三)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务必多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由于机制上不顺畅,虽然建立了相关的执法监察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具体实施过程中一直以来几乎是自然资源部门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配合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土地“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现象的困扰依然存在。

三、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土地法律法规、国情国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国策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依法用地“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逐步使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大力宣传国土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

(二)进一步提升土地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守耕地“红线”,不断加强依法管地,使全县土地管理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要结合国土部门实际,进一步理顺完善基层国土所的管理机制和执法机制,切实抓好土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编制配齐配强一线工作人员,改变目前基层力量薄弱的现状,要对管理、执法现状进行认真研究,统筹解决管理人员缺乏、执法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土地管理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强调土地管理工作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提高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基层土地执法监察装备水平,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增强土地执法保障能力,满足土地违法案件办理和日常巡查任务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力度。贯彻落实好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律规定。一是要切实提高供地率。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在保证建设用地的同时,严格管理土地,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用地潜力,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节约用地,加大对城区边角地、废旧厂房及未完成征迁而处于空闲状态土地的盘活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依法处置各类闲置用地、空闲土地和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三是要提高土地整理水平,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增强占补平衡能力,建设集高效、节水、循环和集约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

(四)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一是要完善违法用地防控机制,建立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农村农业局部门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体系,确保《土地管理法》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坚持零容忍、强震慑,做到周密巡控、及时处理,严格查处。三是要加强源头监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跟踪监测体系,提高对违法用地的快速反应能力,真正建立“事前及早发现、事中及时制止、事后迅速查处”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同时,要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追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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