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9月11日,黄湾乡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辖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来到乡食安办调研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翻阅材料,详细了解了养老院、老年助餐点、学校、小作坊、流动摊贩等场所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流动摊贩、小作坊、门店食品安全,重点了解食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物品定价、原材料来源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情况,检查组实行了现场交办。
座谈会上,黄湾乡食安办负责人围绕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食品小作坊、摊贩监管以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监管难点进行了专题讨论。检查组对乡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食品安全监管上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机制上要做到“三个健全”。通过健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应急体系,凝聚部门、村居、行业协会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形成监督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宣传上要突出“两个对象”。以案为鉴,宣传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强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抓早抓小,以代表监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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