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14号
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穆云龙为县司法局局长;
李吉海为县信访局局长;
熊尚宏为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周 梅为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
卢德永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局长;
汪静静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侍洪银为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永先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树超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宋延寒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2024年6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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