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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穆云龙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0:58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179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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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4〕14号

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穆云龙为县司法局局长;

李吉海为县信访局局长;

熊尚宏为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周   梅为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

卢德永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局长;

汪静静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侍洪银为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永先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树超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宋延寒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2024年6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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