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5号
(2024年2月27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凤阳县2024年县级财政年初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凤阳县2024年县级财政年初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县级财政年初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2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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