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大常委会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中发现的建设质量问题,采取“三个坚持”加强监督,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大幅提升。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督深查严改。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项目建设质量问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督办意见,组织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改工作,对2019年以来39个项目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22个,已全部按期整改完成;对2022年在建项目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交叉互查,共发现内业问题33个、外业问题17个,全部整改到位。在排查整改中,对工程质量中使用的涵管、砖块、水泥、沙子等原料,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清场;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坚决拆除重建。今年4月份以来,在2022年度项目施工现场,发现涵管、节制闸、砂石等不合格原材料4处,全部清场或就地处置;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16处,全部拆除重建。
二是坚持质量为先,督日常监管。督促建立多维度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管。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督促建立了“1+5”质量监督体系,1: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5:即监理、镇村、人大代表、三检机构、TIS机构同步,多维度齐抓共管工程质量。同时,镇各级代表进入划分的“网格”单元,与村民代表一起发挥一线监督作用,重点把握表土剥离、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质量等三大关键环节,每一个环节完成后,经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认可达标同意后,方可实施下一环节作业。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督严格处罚。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督办意见,在压实施工单位责任方面,通过实地查看、视频通话、网络定位等方式,随时抽查施工单位“五大员”在岗情况,凡未按规定执行的,按照合同对具体人员和施工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在压实监理单位责任方面,对经第三方监测、TIS机构检查出问题而监理人员未发现或未报告的,按照合同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公司予以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予以人员清退。2022年度项目开工以来,已约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5次,勒令更换现场监理1名,累计罚款16.25万元。(凤阳县人大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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