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3年第一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凤人常〔2023〕7号
(2023年4月23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第一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2023年第一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第一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4月23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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