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2月15日下午,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3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长菊巡视考场。
此次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
考试现场秩序井然,参考人员严格遵守纪律,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马珊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