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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1〕12号
关于王俊卿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凤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俊卿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张传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德普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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