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凤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凤阳县人民政府:
凤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融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经审议,报告中的项目融资对打造凤阳山旅游风景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提出的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融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融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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