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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四号

发布时间:2017-01-05 16:00:00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592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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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选举王超为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报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凤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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