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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9-19 10:22:30 作者:县人大办 浏览:49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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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8日凤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11年至2015年,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凤阳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凤阳建设,服务“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发展,依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结合我县实际,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公民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履行权利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中的积极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法律考试等制度。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切实推进中小学、职业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整合社会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法治宣传设施,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等提档升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讲正气、知荣辱、乐奉献、敢担当的良好风尚。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六、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的过程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做法,并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扩大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八、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继续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目标考核体系,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九、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年度考核,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和本决议的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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