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1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见主持会议,副主任刘长远、张朝礼及16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田海松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刘晋忠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接受俞斌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刘晋忠代理凤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向建设银行滁州分行以基金的方式融资置换存量债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融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讨论确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主席团及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副县长汪国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文广新局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