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号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远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朝礼及17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宗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曹金喜、陶旭升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补选徐广友、刘见、吴在春为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融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将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融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情况报告;评议了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
会议决定许可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曾家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宗军,县委常委、副县长汪国玲,县人民法院院长俞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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