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刘见主持会议,副主任刘长远、张朝礼和十八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汪国玲同志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孙国勋的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并审议凤阳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下半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凤阳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凤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查批准建设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凤阳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原则上通过《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建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议案的》。
政府副县长陶旭升、县法院院长俞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水务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场)
(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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