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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2-26 09:01:12 浏览:287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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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凤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我县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加快美好凤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立足全县工作大局,针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不少于6次,着重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县法院关于建设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情况的报告;

    3、县检察院关于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5、县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县政府关于《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7、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

    8、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9、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12、县政府关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县政府关于违法占地和违章建房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县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把握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经济形势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县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机制,深化细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推行“阳光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继续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完善询问方式方法,推进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结合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拟就全县城乡违法占地和违章建房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对询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五)深入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对现代农业发展、全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推进、计划生育相关新政策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等进行视察。

    (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继续对2014年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着力提高办理实效。重点对老城区天然气入户工程议案办理情况和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七)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先进工作经验基础上,讨论制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工作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并适时开展测评。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八)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和借鉴省市人大经验基础上,修订完善《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针对关系全县改革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在深入调查了解、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贯彻落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定效力。

     三、完善任免机制,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九)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在全面开展书面履职点评工作基础上,继续以票决方式选择部分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点评,促使被任命人员更加自觉地依法履行职责。

    (十)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任职人员忠于宪法、忠于职守的法治意识。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十一)提升代表素质能力。加强代表培训,促进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履职知识,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代表平时活动参与率和人代会参会率。协助市人大做好驻凤市人大代表参与培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二)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建立县人大代表网络问政平台,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落实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制度,适时召开“代表问政”座谈会,邀请县政府部分负责同志与代表见面,向代表通报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种视察、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十三)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继续推进以“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和“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年”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小组活动。认真总结代表小组活动经验,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和发挥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十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增强办理实效。督促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规范议案建议办理程序。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制度。

    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十五)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确定部分垂直管理部门作为履职点评或专题询问对象,对其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评议结果抄报县委,抄送县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

    (十六)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司法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真正让司法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十七)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江淮普法行”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强化宪法法律意识。

    (十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被动审查为主,逐步扩大主动审查范围。通过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规范性文件中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问题,维护法制统一,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十九)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催办力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二十)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强化问题导向,努力探索人大工作规律,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履职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战略思维、创新创造的能力。

    (二十一)推进人大制度和工作创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十二)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解决“四风”问题的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促进工作创新,推动事业发展。

    (二十三)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习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建设,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履职为民、务实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与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认真办好常委会会刊和凤阳人大网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二十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贯彻全省县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创新乡镇人大职权行使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十五)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促进我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015工作要点分解表(常委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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