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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31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11-05 15:34:44 浏览:39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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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县人大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何开春主任主持,副主任许正航、王琪、刘长远和16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马晓光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蔡萍为凤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朱正凤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代文清、张乃军、易正秋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马继东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刘府人民法庭副庭长,胡之水为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刘世毅为凤阳县人民法庭审判员。免去胡之水凤阳县人民法院武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会上,何开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并审议县建设局局长李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家贵、公安局局长杨群昌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履职点评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县委常委、副县长梁茂生,县法院院长俞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委组织部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府城镇、临淮关镇、板桥镇人大负责人,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常委会,会场全景)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开春主持会议)  

 

 

(颁发任命证书)

(颁发任命证书)

 

(被任命人员进行任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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