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开春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航、王琪、刘长远和十九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同意免去孙光鹏、王庆松同志凤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刘静等30名同志为凤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议听取并审议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凤阳县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凤阳县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凤阳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经表决,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凤阳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决定》、《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凤阳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坤、县法院院长俞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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