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凤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洪 杨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夕灿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显祥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杨 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宗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凤玲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职务。
任 命:
刘显祥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 燕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宗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凤玲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厚元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娴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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