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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9-02 10:17:02 浏览:39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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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开春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和十四位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卓海燕辞去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张国云的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孙桂武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  柯的凤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仕利的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国云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传利为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远标为凤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爱红为凤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  柯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乃军为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王仕利为凤阳县人民法院总铺法庭庭长;

    刘守国、陆承全、马忠山、陈宗芹、陈少君、王庆松、鲁国选、林刚、黄文宁、张昭艳、杨艳、黄庄严为凤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县委常委、副县长梁茂生、县法院院长俞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图为会议会场)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开春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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