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开春主持,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五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曹金喜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宫恒勇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何开春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及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会议以表决的形式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请求审查批准设立债权投资单一信托项目融资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县委常委、副县长梁茂生,县人民法院院长俞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仁昌,县经投公司、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在召开第五次会议

图为拟任职人员在做供职发言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何开春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