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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10 16:54:21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浏览:55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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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3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建局人防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主持了会议。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三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卓海燕,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冬梅,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红玉,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鲁飞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正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徐家保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军义为县商务局局长、陈涛为县司法局局长、刘长远为县监察局局长;决定免去常化萍县统计局局长职务、代汉成县司法局局长职务、王军农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金士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刘凤鸣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张武俊县粮食局局长职务、陈昌胜县商务局局长职务、马保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刘显祥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会议同意任命洪杨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显祥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代汉成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意免去孟庆成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胡玲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郭春黎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陈涛、李增传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郭振江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汪胜利辞去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分别向鲁飞、朱正、徐家保、刘军义、陈涛、刘长远、洪杨、代汉成、刘显祥等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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