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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汪胜利辞去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5-31 11:09:20 浏览:50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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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汪胜利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请求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11年5月3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汪胜利辞去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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