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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1-04-10 13:11:26 浏览:45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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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0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开春代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凤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强县、城镇带动、稳农固本、转型升级、开放合作、科教兴县”六大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加注重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依法、科学、全面履行各项职权,为推动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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