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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03-23 16:07:07 信息来源: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浏览:389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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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和十二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何开春主持。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决定接受曹启兵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决定免去张朝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方光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梅正林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任命詹伯武、付广永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决定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7日至10日在府城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洪杨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凤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县委副书记王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卓海燕,县法院院长王凯,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周红玉,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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