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王兴德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县200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琪所作的《关于200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意见》,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2009年凤阳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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