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和十一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何开春主持。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决定免去陈永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陈永庆为县教育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相关报告和审议意见交县政府研究办理。
副县长时金发,县法院院长王凯,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周红玉,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

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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