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开春向周红玉颁发任命证书
2010年8月3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和十三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开春主持。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任命何开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开银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免去武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马家堆县教育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韩文厚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周红玉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周红玉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时金发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凤阳县硅工业园区给水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县人民政府将硅工业园区给水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副县长时金发,县法院院长王凯,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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