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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0-07-20 20:08:34 信息来源:广电局 浏览:82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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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下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的执行主席是马占文、米德成、张乡远、王强、方乐平、何开春、许正航、张家水、王琪、陈怀露、张立阳、刘开银、沈言根、李成志、宋学军、徐琪、王明高。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席团常务主席方乐平主持。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41名,实到代表226,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依法补选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凤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大会在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选举开始。

  经过现场紧张的监票、计票。米德成同志当选凤阳县人民政府县长,何开春同志当选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在热烈的掌声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文向米德成、何开春两位同志颁发了当选证书。

  新当选的凤阳县人民政府县长米德成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米德成说,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其的信任与支持,选举他为凤阳县人民政府县长。他说,此时此刻,既感到无尚光荣,又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在未来的征程中,将铭记今天,履行诺言,珍惜组织的培养,珍惜人民的信任,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紧紧依靠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紧紧依靠政府班子的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把凤阳县建设成为“和谐凤阳,人文凤阳,生态凤阳,美丽凤阳”而努力奋斗!

  大会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凤阳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凤阳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凤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程毅韬 王娟 张北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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