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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0-01-18 17:06:26 浏览:49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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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8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高  峰的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庆德超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珏的县建设局局长职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高  峰为县建设局局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沈国银为县人事局局长;
    徐家贵为县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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