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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12-14 17:18:21 浏览:47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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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8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月15日—17日在府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凤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凤阳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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