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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09-12-14 11:01:41 浏览:52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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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3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廷洋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永庆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窦本智的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永庆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兴德为县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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